三附院党委、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,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,在去年党建活动项目开展情况和取得经验的基础上,学校将于2014年继续开展党建活动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要立足学校和本单位、本部门中心工作,不断丰富党建工作和组织活动的载体、内容及形式,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,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,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,为全面推进学校“125”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,为顺利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。
二、项目可以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申报,也可以两个或以上基层党组织联合申报,同一活动不得重复申报或参加多个项目申报,不得以申报项目代替全部的组织活动。
三、学校将集中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根据活动实际情况划拨专项经费,经费将适当向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项目倾斜。各二级党组织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项目给予经费配套支持,具体数额自行决定。
四、请各级党组织加强宣传,认真组织,积极申报,2014年度党建活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(申报时请提交《泸州医学院党建活动项目申报表》一式两份,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上报),逾期不予受理。今年未申报项目或已批准立项但今年没有组织实施的,视为自动放弃,学校不予支持经费。项目立项后,申报单位要按照既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,各二级党组织要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,党委组织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检。
五、项目原则上应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。项目完成后,各申报单位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提交《泸州医学院党建活动项目结题验收表》,同时提交有关可供查验的信息资料(包括新闻报道、照片或视频等)。所有党建活动项目和经费需由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审签,党委组织部审批后,方可在给予支持的经费额度内报销。
附件:1.泸州医学院党建活动项目申报表
2.泸州医学院党建活动项目结题验收表
党委组织部
2014年3月24日